湘潭房地产仲裁调解中心挂牌成立

http://www.hxonl.com 08-11-05 08:38:58 湘潭城市报 繁体浏览

  房产纠纷仲裁调解

  商品房买卖起来纠纷,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出现矛盾,业主、物管双方谈不拢,在经当事人双方同意后,都可通过房地产仲裁调解中心进行调解仲裁。28日,湘潭市房地产仲裁调解中心正式挂牌成立,市民又多了一个维权机构。

  首届仲裁员名单确定

  据了解,湘潭市房地产仲裁调解中心是湘潭仲裁委派出的专门从事房地产争议案件审理的、兼具公益性、独立性、民间性、准司法性的机构,由湘潭市房产局牵头,联合湘潭市国土资源办、湘潭市不动产商会组建而成。

  房地产仲裁调解中心设在市房产局6楼,仲裁队伍由具有丰富的房地产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的专家、学者和社会知名人士组成。据介绍,首届60多名仲裁员已经确定,知名律师陈金石、晏军、彭春秋等在其中。

  仲裁结果具有法律效力

  过去,市民发生房产纠纷时,往往选择到房产管理部门投诉,或是进入法律诉讼程序。房产管理部门虽对开发商的行为有一定程度的约束,但没有最终裁决的法律效力;而法律诉讼往往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

  房地产仲裁调解中心成立后,市民只要遇到有关土地、房屋及物业方面的纠纷。如果调解中心进行纠纷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则可直接申请仲裁。通过调解达成的结果不具有法律效力,整个调解过程也不发生费用。进入仲裁,一裁终局后,制定“仲裁委员会调解书”,将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

  申请仲裁必须事前有协议

  仲裁调解中心负责人提醒市民,如果要申请仲裁,当事人双方必须事前在相应的合同书中,签订仲裁条款。就商品房买卖而言,市民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只有在“争议解决方式”一栏中,选择没有选择该项,市民又想通过仲裁解决纠纷,则须在纠纷发生前后,在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另行签订仲裁协议。

  裁决结果一锤定音

  “房地产仲裁实行一裁终局,也就是说,其裁决结果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将不能再次申请裁决。”房地产仲裁调解中心负责人告诉我们,这样市民将可避免反复跑官司带来的麻烦,而且整个仲裁的平均结案时间比较短,最长不超过4个月。

  另据了解,由于仲裁实行的是不公开审理,对那些想保留隐私的市民来说,其涉及案件方面的隐私都将得到保护。

责任编辑:吕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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